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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她的塞北与长安(1v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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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第十四章赶集
      第十四章 赶集
      第三日傍晚,地平线上终于出现了土黄色的城墙轮廓。
      云州边镇不大,夯土城墙斑驳老旧,城门口懒洋洋地倚着几个守军,对进出的人马只是随意瞥几眼。但进了城,却是另一番天地,街道虽窄,却挤满了各色摊贩,汉话、突厥语、回纥、蒙古方言交织成嘈杂的背景音。空气里混杂着烤饼的焦香、牲口的腥臊、香料刺鼻的气味,还有不知何处飘来的、隐约的胭脂香。
      “到了。”阿尔德勒住马,回头看向柳望舒。
      她正仰头望着城门上模糊不清的“云州”二字,眼里闪过一丝复杂的神色,这是她离开长安后,第一次踏足汉人的城池,虽然只是边陲小镇。
      阿尔斯兰已经迫不及待地跳下马,小脸兴奋得发红:“公主!好多铺子!”
      三人牵着马挤进人群。集市果然如阿尔德所言,虽以汉人商贩为主,但卖部落物品的摊子也不在少数:挂满兽皮和骨饰的摊位旁,就是卖绸缎布匹的;叫卖奶茶和奶疙瘩的胡商对面,摊主正吆喝着刚出笼的肉包子。
      柳望舒看得目不暇接。在草原待久了,乍然回到这样烟火气十足的市井,竟有种恍如隔世之感。
      路过一个首饰摊时,阿尔德忽然停下了脚步。
      摊主是个满脸褶子的老汉,面前铺着蓝布,上面散乱地摆着些银簪、铜镯、木梳之类的小物件,做工粗糙,胜在样式别致。阿尔德的视线落在一支簪子上——银质,簪头雕成简朴的云纹,末端坠着一颗小小的、未经打磨的青金石,在日光下泛着幽蓝的光泽。
      “这个。”他指了指。
      老汉眯眼看了看他一身草原装束,又瞥了眼他身后的柳望舒和阿尔斯兰,伸出三根手指:“三钱银子。”
      阿尔德没还价,从怀里摸出碎银递过去。老汉接过,用牙咬了咬,满意地收进怀里,将簪子用粗布擦了擦,递过来。
      阿尔德接过簪子,没有立刻收起,而是就着日光仔细看了看簪头那颗青金石。石质不算上乘,颜色却纯净,像草原雨后初晴的天空。
      柳望舒在一旁看着,忍不住打趣:“二王子这是……看上了谁家姑娘?以你的身份地位,提亲岂不是轻而易举?还需要送礼物吗?”
      阿尔德侧头看她,眼中闪过一丝她看不懂的情绪。他将簪子收进怀中,没有正面回答,反而淡淡开口:“草原上的婚嫁,不像中原那般繁琐。”
      他牵马继续往前走,柳望舒和阿尔斯兰跟在一旁。
      “若两情相悦,男子会送女子一件贴身之物——可能是匕首,可能是马鞭,也可能是首饰。女子若收下,便算定情。”阿尔德声音平静,像在陈述一件与己无关的事,“之后,男子会请族中长老去女方家提亲。聘礼不拘多少,但一定要有九样东西:一匹骏马,一张好弓,一把弯刀,一套鞍具,一顶新帐,九张羊皮,九袋盐巴,九坛马奶酒,还有……一颗狼牙。”
      “狼牙?”柳望舒好奇。
      “狼是草原上最坚韧的生灵。送狼牙,是希望新娘如母狼般护佑家庭,生养勇猛的子孙。”阿尔德顿了顿,“婚礼在月圆之夜举行,新人要共饮一碗掺了彼此血滴的马奶酒,对长生天起誓:生同衾,死同穴。”
      他说得简洁,柳望舒却听得入神。原来草原的婚俗这样质朴,又这样庄重——没有三书六礼,没有十里红妆,有的只是与生存息息相关的聘礼,和对天地最直接的誓言。
      “那……若是可汗,或是王子娶亲呢?”她问。
      “一样。”阿尔德道,“只不过聘礼更丰厚,婚礼更盛大。但核心的仪式不变——共饮血酒,对天起誓。”他看了她一眼,补充道,“这是阿史那部的传统。有些部落,比如西边的葛逻禄,还保留着抢婚的旧俗。”
      “抢婚?”
      “看中了哪家姑娘,直接抢回帐篷。三日内若姑娘愿意留下,便成婚;若不愿,男子需亲自送她回家,并奉上双倍赔礼。不过这些年,这样的旧俗越来越少了。”
      说话间,阿尔斯兰忽然拽了拽柳望舒的衣袖:“公主!看那个!”
      不远处的地摊上,摆着几个木制玩具——九连环、鲁班锁、华容道,还有柳望舒没见过的孔明锁。虽然做工远不如她从长安带来的精致,但形制俱全。
      阿尔斯兰蹲在摊前,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那个鲁班锁。摊主是个中年妇人,见状笑道:“小公子喜欢?十文钱一个。”
      阿尔德上前,正要掏钱,阿尔斯兰却猛地摇头:“不要哥哥买!”
      “嗯?”阿尔德挑眉。
      阿尔斯兰仰起脸,一本正经:“要公主买给我。”
      柳望舒失笑:“为何非要我买?”
      “因为……”阿尔斯兰抿了抿嘴,声音小了下去,“因为之前那个是公主给的……这个也要公主给。”
      这孩子,在某些地方固执得可爱。柳望舒无奈摇头,掏出荷包数了十文钱递给妇人:“行行行,我买给你。”
      阿尔斯兰这才满意地笑了,接过鲁班锁,小心翼翼地揣进怀里,还拍了拍,确认放妥当了。
      三人继续闲逛。柳望舒补了些胭脂水粉,仿佛用上就能嗅到故土的香气。又挑了几匹素色棉布和一块靛蓝染的粗麻,打算回去给做件新袍子。
      日头渐高,腹中开始咕咕作响。阿尔德引他们来到街角一家面摊。摊子简陋,只支着几张破旧的木桌条凳,但锅里翻滚的骨汤香气诱人。
      “三碗阳春面。”阿尔德对忙活的老板道。
      面很快端上来。清汤,细面,几片青菜,撒了点葱花,再普通不过。但柳望舒拿起筷子时,手竟有些微微发颤——她已经三天没吃过正经饭菜了。
      第一口面入口,热汤顺着喉咙滑下,暖意瞬间蔓延至四肢百骸。她小口小口地吃着,每一口都仔细咀嚼,像在品尝什么珍馐美味。阿尔斯兰也吃得香甜,鼻尖都冒出了细汗。
      阿尔德看着他们,眼中浮起一丝笑意。他自己吃得快,但动作依旧从容,不见粗鲁。
      “二王子常来这集市?”柳望舒问。
      “嗯。采买盐铁、药材,有时也替父汗打探消息。”阿尔德道,“云州虽小,却是草原与中原的交汇处,消息灵通。”
      柳望舒点点头,想起姐夫提过的陇西商队也是通过这样的边镇往来。她犹豫了一下,轻声问:“上次给你我家乡物件的商队,也会途径这里吗?”
      阿尔德看她一眼:“公主想家了?”
      “有点。”她诚实道。
      “上月倒是听说,陇西商队往北边来了,带着不少丝绸茶叶。”阿尔德顿了顿,“若公主想捎信,我可以托人送给商队,让他们再转长安。”
      柳望舒眼睛一亮:“真的?”
      “嗯。”阿尔德点头,“不过商队往来缓慢,一来一回,至少两三个月。”
      “无妨,能捎到就好。”柳望舒心下感激,“回去我便写信。”
      吃完面,三人又逛了一会儿。阿尔德买了些盐巴和铁器,这是草原上最紧俏的物资。柳望舒则挑了几样针线、一小包茶叶,还给星萝买了支珠花。
      日头偏西时,他们牵着满载的马匹出了城。
      回程的路似乎比来时轻快些。也许是因为心愿已了,也许是因为归心似箭。阿尔斯兰怀里揣着新买的鲁班锁,时不时就要摸出来看看,嘴角一直翘着。
      第一日午后,他们遇上了一小群黄羊。阿尔德张弓射中一只,当晚便有了新鲜的烤黄羊肉。油脂滴在火堆里,噼啪作响,香气飘出很远。今夜他们离城镇不远,便就地休息。
      阿尔斯兰吃饱了,倚在柳望舒身边,眼皮开始打架。柳望舒轻轻拍着他的背,哼起一首长安的小调——母亲哄她睡觉时常唱的。
      小调婉转轻柔,在寂静的戈壁夜里飘散。阿尔德坐在火堆对面,静静看着这一幕。火光在他脸上跳跃,将他的轮廓镀上一层暖色的金边。
      第三日傍晚,乌尔逊河的水声再次传入耳中。
      远远地,已能看见营地星星点点的篝火,像散落在草原上的星辰。阿尔斯兰欢呼一声,催马小跑起来。
      柳望舒勒住马,望着那片熟悉的营地。离开了七日,竟有种“回家”的错觉。她夹住马腹,向自己的帐篷奔去。